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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16 12:01:35

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http://218.60.147.63:9030/LNGF/action/page/login

固废系统转移流程

1、登陆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注册登入。(http://218.60.147.63:9030/LNGF/action/page/login)

 2、转移计划申领:产废单位需要选取进行危废转移的运输单位以及符合资质的经营单位,并选取已备案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同一计划只可选取一家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当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选取完毕后,进行危废计划移出量填写,生成计划后需要点击“路线规划”按钮选取转移计划的计划路线,同步至危废转移联单GIS展示功能模块,方便后续查看转移联单车辆实时位置信息及路线预警情况。http://m.lazyedu.cn

3、转移数量与联单备案:危险废物在过完磅后将过磅单数量填写在申领的危废转移联单上,联单填写完成后打印四份,加盖产废单位公章随本批次危废转移运行,完成转移后,联单经运输单位、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后返给产废单位,由产废单位自行备案一份,送至上级主管环保部门(县区分管企业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市直管企业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环境保护科一份备案)。(联单需要保存五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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